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大力实施全省高校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江苏省教育厅2021年将继续实施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介绍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由省教育厅主办、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是我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高校学科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国际接轨的重点项目。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2021年该项目将采取以澳门地区高校为线下基地的“线上+线下”模式及“全线下”模式进行,拟选派省内优秀本科生利用暑期在澳门地区高校进行相关内容的线下学习实践,同时参加由英、美、加、澳等国知名高校开设的线上专业直播课程,两种模式时长均为2周。学生学习期满后将获得境外合作大学提供的课程结业证书及成绩单。
项目学生的选拔按照“学生个人网上申请、学校审核及综合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确认并公布”的原则,由省内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申报名额选拔上报。
二、2021年项目计划方案
该项目计划面向部、省、市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计划内招生的在校本科生,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
2021年项目预计选派约1000名学生赴澳门地区学习。其中,部分资助项目计划派出约900人,省财政资助额度为5-7千元/生,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境外课程的学习费用,派员高校按照不低于省财政资助标准提供配套经费资助,其余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全额资助项目计划派出约100人(仅面向省、市属高校),省财政资助额度为平均2.4万元/生,用于资助学生参加项目所需费用(个人消费除外)。
入选项目学生预计于2021年7至8月间分批次赴澳门地区参与所有课程学习。课程及费用目录见附件1,详细信息可登录项目专题网http://www.jesie.org/scholarship 查询。
三、项目申报学生应满足的条件
(一)部分资助项目
1、2018级、2019级本科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生、台港澳学生、外国留学生;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意识;
4、大学英语四级493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5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iBT)80分及以上。
(二)全额资助项目
1、2018级、2019级本科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生、台港澳学生、外国留学生;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含)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
4、大学英语四级493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5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iBT)80分及以上。
5、无出境经历。
四、选拔程序
1、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征得家长同意后通过政府奖学金项目网上管理系统(http://www.jesie.org/newscholarship/)进行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注册与志愿填报工作,每生可填报2个梯度志愿。同时,学生下载填写“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生申请及学院推荐表” (附件2)并按该表说明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于2021年4月15日15:00前交至所在学院。
2、不满足全额资助项目条件的本科生请勿填报全额资助项目,否则志愿作废;满足全额资助项目条件的本科生可以兼报部分资助项目。
3、各学院于2021年4月19日10:30前完成材料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401办公室 潘老师 办公室电话025-86718741;同时将电子版“2021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院审核推荐电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yanyanpan@nufe.edu.cn。
4、政府奖学金项目网上管理系统内各课程报名情况将作为省教育厅2021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生选派名额分配的参考依据。如部分课程报名人数低于最小成班人数要求,则不予开设。
5、名额分配确定后,如报名人数超出资助人数,学校将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6、省教育厅评审会议终审后公布入选学生名单。
五、咨询电话
1、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杨老师,张旻璐 025-83335399、83335393
2、南京财经大学咨询电话:
潘燕燕 025-86718741
附件1:2021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课程及费用目录.docx
附件2:2021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生申请及学院推荐表.doc
附件3:2021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学院审核推荐电子汇总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学生处
2021年4月9日